最新诚信考试承诺书实用15篇
- 诚信考试承诺书
- 2024-07-1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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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考试承诺书(篇1)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
2.认真学习考场纪律,带齐身份证、学生证。
3.针对一页纸考试,将一页纸妥善保管,严格按照“一页纸”上的使用说明进行考前准备。如果不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负。
4.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做到指定位置。
5.进入考场关闭各种通讯工具,已携带入场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时只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科目需要2B铅笔)按具体要求执行。
7.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
8.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9.如留考,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
如果违反考试规定,愿意接受《大学生成长手册》有关条款的处理:
(1)该学科成绩无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全系通报批评,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
(3)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学校评先评优以及评定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4)凡有作弊学生的班级,学期结束时,取消“优秀班集体”评比资格。
班主任签名:
班长签名:
年 月 日
班级承诺书签名: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2)
——博士研究生
我报名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xx年博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各级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 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 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鉴于考场配有电子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接受司法机关
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的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身份证号:xxxxxxxx
考生签名:xxx
时间:xxxxxx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3)
我是一名***公民,我遵守***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做到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做到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做到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xxx
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4)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收处理。
二、报名(选课)后到考试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毕业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记录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5)
为了在同学们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20xx年6月20日18级中药学4班晚上开展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的班级活动,每个同学都签了诚信考试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01.细节处的诚信尤见真实,心灵中的纯净更是可贵。
02.树道德之风,立诚信之本,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学生。
03.从诚实考试做起,以诚实守信的实际行动创造辉煌的明天。
04.三年磨剑志存高远竞蟾宫折桂,百日攻关脚踏实地誓金榜题名。
05.拼搏,以有限时间挑战内在的潜力;奋斗,用不懈努力铸就无悔的青春。
06.自信是你成功的基石,沉着是你飞翔的翅膀。
07.与诚信携手同行,与舞弊挥手作别。
08.优化考试环境,提高考试质量。
09.严谨治学,诚信为人。
10.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
11.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
12.以实力验证自我,以诚信构筑人生。
13.以诚实考试为荣,以违纪作弊为耻。
承诺人:
日期:年月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6)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老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老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老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7)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学生的义务。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实的人生。让我们牢记“诚实为人、诚信考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本人将严格遵守《XXXXXX学生考试管理办法》,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且不听监考人员劝告;
2、不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听从监考人员调动;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在考场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5、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进出、离开考场;
6、擅自将试卷、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7、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8、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规定以外的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卷、物证或者考试材料的;
4、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学号)等信息的;
5、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6、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7、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等物品在考试过程中或交卷时被他人利用,视为双方作弊;
8、请他人**或代他人考试;
9、涂改他人试卷姓名占为己有;
10、组织、参与团伙作弊;
1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我们保证认真复习,为期末考试做好充分准备。我们班全体同学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诚信考试,绝不作弊。若有违反考场规则有关规定,则自愿接受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日 期: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8)
为维护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下列内容,并签字认可。
一、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就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
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考生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景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首先看清试卷总页码,清点试卷总数眷查有无缺页、漏印、破损、字迹不清等,然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等。凡漏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5、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每科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目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7、在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我已阅读上述有关考试规定,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接受各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按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进行处理。本人报考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有不实,后果由本人自负。
XXX
XX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9)
“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在进入考场时,须进行诚信考试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和自觉遵守。
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四、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答题卡”和试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准将考试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答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答题卡”除外),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六、“答题卡”一律用2b绘图铅笔填涂;试卷(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否则试卷(答卷)无效。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答题卡”或试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袋内,一律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和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或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注意事项
1、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士兵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毕业时必须审核其居民身份证。
2、因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所以请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3、凡主、客观题分卷考试的课程,客观性试题(如选择题)部分将实行标准化考试,计算机阅卷,考生必须用2b绘图铅笔将答案按规定要求直接在“答题卡”上填涂,否则无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在考前应事先准备好所需的2b铅笔、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响考试。
凡试题与答卷分开的课程,必须在答卷上规定的位置答题,否则无效。
4、所有外语课程均不得使用各种字(词)典。
名字:
20xx年x月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10)
我报名参加20_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20___年12月15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考场中配有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报 名 号:________
考生联系方式:________
考生签名:________
考生身份证号: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11)
本人自愿参加全省组织的初中水平测试,为了在考试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考试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初中水平学业考试考生须知》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生不得迟到、不得提前交卷)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四、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及与考试无关资料等参加考试。
七、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八、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九、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十、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12)
xxx学校: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承诺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13)
构建道德新风,奠定诚信基础,是当代中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考试不仅是知识水平的考验,更是道德水平的竞赛,是学习成绩的考验,是诚信考试良好道德品质和纪律意识的集中体现。为了建设文明校园,打造诚信新作风,三年级()班全体同学郑重承诺:文明考试,拒绝作弊,测试知识,展示素质!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抓住时间,提高效率,认真复习,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积极备考。
2、认真的考试作风,严格的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公平竞争。
3.文明测试。遵守时间,准时入场,不提前交卷,佩戴学生证,除政治历史考试外,不将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带到考场的所有书籍、资料、手机都自动交到指定位置。
4.理科考试。精神饱满,考试不慌,灵活运用老师的指导,规范答题,应用并不断总结考试方法,不断提高解题能力。
5.服从主管管理,自觉维护考场秩序,考试期间保持安静,有问题举手。
6.非考试期间不要在外面逗留,不要闹事,不要在外面吃饭,并及时通知老师。
7.敢于与违纪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作弊等违纪行为,自觉创建廉洁文明考场秩序。
8、坚持打扫卫生,注意打扫卫生,保持考场整洁,不乱扔废纸等杂物,考试结束主动将垃圾带出考场。
9.爱护考场公物,保护考场排课。
10.中午保持安静,周一晚上上课前看书,周二早上学习,自己合理安排,周二早上考完试安全及时回家,周四早上赶回第一节课。
我们相信“行动胜于雄辩”,我们的行动一定会给学校带来清新、文明、诚信的风尚。我们会诚实的面对自己,保持内心的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交出一份合格的诚实答卷,为建设优良学风而共同努力,为文明考撑起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最后,让我们用我们的荣誉和信誉保证:坚决履行我们的承诺。如有违纪行为,我愿意接受学校的处罚。
承诺人:
日期: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14)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学籍号:
年月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15)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人事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郑重承诺:
1、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安排,自觉接受并配合考试工作人员使用各种反作弊设备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做到文明参考、守纪参考、诚信参考。
2、自觉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河南省人事考试细则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与惩罚。
3、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按规定填涂本人信息,不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
4、不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
5、不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无线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入场。
6、不旁窥、不交头接耳、不抄袭、不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7、不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不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不将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
8、不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不以任何形式向考场外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不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
9、不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不拒绝、不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单位:
报名序号:
承诺人:
年月日
读了“最新诚信考试承诺书实用15篇”,有没有一两句让您喜欢的短句?希望您喜欢小编为您推荐的句子大全,更多好内容请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祝您开心愉快!
更新于:4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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